版權代理
版權代理須知
發布日期:2018-11-12 10:47:32 來源: 瀏覽次數:
中國版權登記須知
1. 作品登記表內容:作品情況:作品名稱、作品類型、創作完成日期、首次發表日期、首次發表單位、首次發表地點、首次發表形式、作品性質(包括:原創作品、演繹作品)、原創作品名稱、創作形式(包括:單獨創作、委托創作、職務創作,其他)。作者情況:姓名(名稱)、國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著作權人情況:姓名(名稱)、國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2、 作品說明書內容:說明作品的創意思想及用途。
3. 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作品封面、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錄像帶、錄音帶提交印有專利權人的封面。
二、附送材料
1、 作者和著作權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權利歸屬證明文件:轉讓作品登記:提交著作權轉讓協議或轉讓證明文件。繼承作品登 記:提交繼承作品證明文件。委托作品登記:提交委托作品證明文件。
版權登記的對象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都可以根據自愿登記。進行版權登記,只是對作品的版權歸屬作出初步的確認,因為著作權的取得不以版權登記為前提,只要作品完成,它就自動獲得著作權。但是,通過版權登記,可以作為以后作品進行權利轉讓或侵權時的權屬證據,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分類:
1、計算機軟件登記。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登記。
2、其他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文字、美術、攝影、電影、音樂、建筑作品及工程設計圖等。由省版權登記部門負責登記。
不予受理登記的作品:
1、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普通作品登記: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應按規定提交作品登記申請書、代理申請委托書、權利保證書、作品原件及復印件、作品說明書等有關證明和材料。作品登記應收取一定費用。經審核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發給《作品登記證》。登記部門自受理作品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不予登記的,要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況,作品登記機關應撤銷其登記:登記后發現有不予受理登記情況的;登記后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登記后發現是重復登記的。
1. 作品登記表內容:作品情況:作品名稱、作品類型、創作完成日期、首次發表日期、首次發表單位、首次發表地點、首次發表形式、作品性質(包括:原創作品、演繹作品)、原創作品名稱、創作形式(包括:單獨創作、委托創作、職務創作,其他)。作者情況:姓名(名稱)、國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著作權人情況:姓名(名稱)、國籍、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2、 作品說明書內容:說明作品的創意思想及用途。
3. 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作品封面、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錄像帶、錄音帶提交印有專利權人的封面。
二、附送材料
1、 作者和著作權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權利歸屬證明文件:轉讓作品登記:提交著作權轉讓協議或轉讓證明文件。繼承作品登 記:提交繼承作品證明文件。委托作品登記:提交委托作品證明文件。
版權登記的對象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都可以根據自愿登記。進行版權登記,只是對作品的版權歸屬作出初步的確認,因為著作權的取得不以版權登記為前提,只要作品完成,它就自動獲得著作權。但是,通過版權登記,可以作為以后作品進行權利轉讓或侵權時的權屬證據,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分類:
1、計算機軟件登記。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登記。
2、其他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文字、美術、攝影、電影、音樂、建筑作品及工程設計圖等。由省版權登記部門負責登記。
不予受理登記的作品:
1、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普通作品登記: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應按規定提交作品登記申請書、代理申請委托書、權利保證書、作品原件及復印件、作品說明書等有關證明和材料。作品登記應收取一定費用。經審核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發給《作品登記證》。登記部門自受理作品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不予登記的,要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況,作品登記機關應撤銷其登記:登記后發現有不予受理登記情況的;登記后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登記后發現是重復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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